关于征集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4〕2号)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创新成果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已转化的成果等。

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以是: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或已转化的成果等。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排名前三且在学生中排第一。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

三、相关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后报研究生院。

2、5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参展成果并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类别申报,每个学科至少推荐1项创新成果。所推荐参展作品应体现本学科特色,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作品形式尽可能多样化。

2、留学生作品申报不占各单位成果名额,请各培养单位充分了解国际学生成果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3、2024年5月17日17:00之前,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长安校区教学2号楼103室),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随纸质版同步提交(存档后退回)。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命名格式:培养单位名称+参展类别+成果名称。

(2)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电子版命名格式:培养单位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名称+支撑材料。

(3)《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排序汇总表》1份(见附件3),电子版命名格式:培养单位名称+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五、其它

1、各培养单位对参展成果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要点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否符合参展成果作者资格;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参展成果是否知识产权清晰,有无学术不端行为,与往届获奖成果相比有无高度重复情况;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2、申报参展的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得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否则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创新成果展是我校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鼓励导师及其研究生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王珺泽 王一菡

联系电话:88308163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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